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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段“广场舞大妈大爷为挣地盘围殴打篮球小伙”的视频在网上热传,引发争议。
网上热传的视频发生在河南洛阳王城公园的篮球场,发布时间为5月31日下午7点半左右,在一片室外篮球场,一群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妈,将一名赤膊上身的年轻人围住。随着双方情绪越来越激动,这场冲突也从一开始的言语相向演化为大打出手。
这场肢体冲突中,至少有5名以上的大爷大妈选择出手,并将一名赤膊的年轻人推到墙角挥拳相向。其中一名红衣老大爷更是向年轻人数次挥拳,年轻人随后也试图反击。最终在双方人员的劝阻下,他们才选择罢手。
6月2日下午,王城公园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双方的场地矛盾其实就是时间冲突,年轻人下班打篮球正赶上老年人吃过晚饭出来跳广场舞。
6月2日当天,公园管理方暂时关闭了篮球场,打篮球和跳广场舞都暂时不能使用场地。
公园的管理方给大爷大妈们另找了一块跳广场舞的地方。不过大爷大妈们似乎对新安排的场地并不满意:“过了二三十分钟就回来了,表示跳不成不跳了,等篮球场开了我们再回去跳。”
从这起冲突中,之前多次被媒体提及的“广场舞空间”问题,再一次被凸显。
随着中国老龄化不断加速,广场舞也渐渐上升为国家相关部委的议题——2015年9月,体育总局联合文化部等多个部委联合印发通知,表示要合力引导广场舞发展。
可随着广场舞的不断发展,广场舞所引发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导致这些问题的核心,最重要的当数广场舞场地的缺失。老年人群需要有社会公共空间去寻找自己的休闲方式,而现阶段公共资源投放不均却无法满足他们的需求。
一位经常跳广场舞的大妈说道:“我们也是没办法,谁不想去公园跳?公园的环境、空气都比这里强多了。可有多少个公园呢?我们都是上了年纪的人了,不可能每天跑那么远去找公园啊。”
在某种程度上,当前广场舞所引发的种种冲突,与其说是群体间的利益冲突和文化观念上的隔阂,不如说是公共资源投放不均而导致的特定群体间社会关系的紧张。
它的背后是日益增加的全民健身需要,与社会活动空间规划不足和资源供给滞后的矛盾。比如重申大型体育场所的开放性,比如对于广场等公共场地属性和功能的重新定位等等。
关于矛盾的出现,归根结底的原因就是——居民在跳广场舞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不仅是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不够,更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就近就便的活动场地总体缺乏。
我们来简单看一组各地关于广场舞出台的措施,它们虽弄得舞迷们心情不爽,似乎于公共秩序来说,又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1.据《光明日报》报道,深圳出台的《绿化和公园条例(草案)》专门规定,以后大妈们只能在早上7时至9时、晚上7时至9时跳广场舞,且还需要限定音量。
2.据新华网2016年2月报道,《西安市城市公园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在公园开展健身、娱乐等活动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应按照规定的区域、时间和音量限值开展活动。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500元罚款,对个人处200元罚款。
3.据《新安晚报》2016年6月报道,合肥一街道已经施行广场舞实名登记制,接受居民投诉,此外还对广场文化活动的时间、地点、音量进行了约定。街道专门成立督察巡视小组,每隔两三天就对各个广场舞点进行巡查。发现有违规定的情况,当即对组织者进行教育。
4.据中新网2017年2月报道,由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于3月1日起正式开始施行。文件指出,开展个人、集体健身活动时不得扰乱公共秩序、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情节严重者,还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行政处罚。
可以说,各地对于广场舞目前只能采取“堵”和监管的任务,但如何能让全民健身活动更好开展,依旧是个难题。
但当真要提供广场舞场地,无非两个思路:一是盘活存量,二是做大增量。增量很难一步到位,存量呢?从实践来看,这条路似乎也并不乐观。
在许多老人看来,广场舞为他们架设了一个桥梁。但是如果桥梁连地基都不稳固,只会增加对立性和危险性。
由于各城市中心区域很难开辟出新的场地,周边的学校、公园就成了“必争之地”。但目前,各地关于处理广场舞扰民问题上,依旧仍然存在着落地困难的问题。
事实上,在全国许多地方,尤其是一些城市的繁华地带,健身场地都已成为稀缺资源。这其中,既有新建体育设施的滞后,也有原有体育设施改变用途,新建设施地处偏远的问题,历史欠债已积累到了相当的程度。
老年人群到哪里寻找自己的休闲方式和休闲空间,已成为当前全民体育发展所必须正视的问题,不然类似和篮球少年的冲突依旧还会出现。